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办公室侵害案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被告人:黄浦城 男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学生, 22岁 1米63身高,短发,黑色上衣,
原告:张赛男 ,女46岁,戴眼镜,1米68身高,长发
张赛男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82年10月26日 民族:汉 出生地:江苏省无锡市 文化程度:大学 职业:教师、行政管理人员 工作单位: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网络安全科科长、党委发展规划部和发展规划处主任 户籍地:江苏省无锡市 住址:工作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 联系电话:(未知)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320483198210261844 发布诽谤信息的网络平台的名称及账号:(本案非网络诽谤,但涉及报警及学校内部传播) 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是
实训楼,当事人黄浦城(黄某)、张赛男(张某)
电话:17351782736
2025.9.11下午14:10
2421计科班 数据库原理课间老师陈某托学生黄某找一个姓周的男老师拿U盘,由于这是第二次托学生黄某取u盘,黄某清楚U盘所处于6楼办公室U盘存放的抽屉位置。当黄某走到6楼办公室时,发现姓周的男老师不在,只有一位“素不相识”的老师(即为张某),走进办公室向她说明了情况,被告知找错了人。
接着黄某离开,跑回陈老师所在的9楼教室,再次确认无误后U盘就在抽屉里。黄某下楼,进入6楼办公室后再次向她询问,张某打电话与陈老师核实,即便这样,张某仍拒绝从抽屉里取出U盘给黄某。
上课铃响,黄某主动拉开张某正对面所在办公桌的抽屉,被张某用掌心用力向黄某脖子和肩部之间的部位推了一把,随后张某大声尖叫“救命”转身离开工位,准备跑出6楼办公室。黄某快速抓住张某的胳膊阻止道“别这样,有话好好说!”,把张某从门口拉来,顺势将靠近室内的第二道门关上,张某的叫声变得更大。黄浦城抓住她的袖口猛力拖拽,并实施推搡扭打,使用过肩摔将张老师狠狠砸摔倒在地,倒地后并实施20秒的持续面部、后脑、肋骨、肾脏,当场造成左肩膀骨折断裂、手肘及齿状突基底部骨折、韧带断裂、脚踝扭伤,小臂严重肿胀等伤害。之后黄某用右胳膊遏住张某的脖子,并用手臂三角绞控制住气管超过5秒,并肘击张某面部。随即其他老师打开门围了过来,黄某立刻松手。这些伤情有三甲医院核磁共振报告、司法鉴定照片、现场多名同事证言、派出所笔录以及办公室周边监控等证据予以证实.
张老师至今仍在治疗中,身体和精神都受到较大影响,工作受到干扰。
围观的一位男老师走过来问黄某事情的经过,黄某向该男老师道歉,他让黄某去找辅导员,随后开始处理这件事情。
9月13日 更新
张某前往燕子矶附近的三甲医院拍了核磁共振并就医。的伤情:左肩膀断裂、手肘齿状突基底部骨折、韧带断裂,小臂估有4cm左右的肿胀块。
学院书记院长以及黄某的两位导师表示校内处理不了这件事。因为张某报警,走程序,这周一准备让公安处理,走工伤鉴定。
9月14日 黄某父母携黄某前往浙江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禹华良医生开了份证明。
9月15日黄某正常上课。
9月16日更新: 黄某被传唤去燕子矶派出所做了笔录,期间有该校保卫处主任、院长、黄某导员、院党委书记和一位该派出所熟人陪同。期间,黄某被安排为两份内容有所出入的口述承诺书按了手印。之后数周,借助学校领导向燕子矶派出所—交涉谈关系。与此同时,张某与栖霞公安某领导紧密联络。警号为017018以及211478
9月30号 黄某收到无法在校学习的通知,不准出现在校园的任何一个角落。原因是被其他老师以校园安全因素举报,要求在事情解决(包括张某精神生理病因)之前不准许出现在校园内、以及校园周边,原则上不准与同学老师线上或线下交涉。同时被取消原定的校、市奖学金。
于是学校不得已对黄某强制执行了不定期的病假手续。之后黄某搬离宿舍,与父亲一同居住在南京中国药科大家属院至次年2026年1月8号。
10月19号被告知张某亲属不服燕子矶派出所的处理办法,故继续自诉此案,拟于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且张某家属拒绝出面和黄某父亲与燕子矶民警以民事纠纷进行协调
10月20号 黄某父亲陪同黄某前往沈阳,寻找业内人士李松教授,期间打出黄某接受持续且科学的事发应激反应治疗证明。
10月28号黄某回南京,等待张某的工伤鉴定、对黄某的精神司法鉴定、检察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
若下判决书 被判轻伤二级以上,预计有1至2年的刑事拘留。10万至20万左右的总赔偿。
但张某及其家属坚决立案,不接受赔偿金,且不想走民事协调和解,坚决决定上诉。
10月31日更新
早上黄某父亲带黄某去学校企图复学,被院长劝回去了(尽管他立场站黄某这边)。一个多月以来张某一直回避露面,以病假旷工,并将医学司法鉴定程序从一个月延长两个月以上,试图越过校方劝阻,立案走司法程序。
张某自始至终 消极面对教育局和公检法部门的走访慰问,杳无音讯。
11月1号更新,黄某同父亲于南京开始再次四处寻找帮助,多次前往相关校高层领导住宅、办公室走访协商。并于南京市网上公安实名催促此案件的处理。
11月3号更新,黄某同父亲于南京大学仙林校区的方肇周体育馆参观挑战杯活动现场游玩,黄某走出出口后想回到馆内上厕所,但不知该出口是院士领导通道只出不进,冲出闸门,被守卫的一位民警跟随拦截,黄某立即袭警,随后民警呼叫大量支援特警,黄某咬伤其中一位警察,随后黄某立刻昏厥、向该警呕吐出黄疸胃酸并抽搐痉挛。后来被合力膝跪反绑与黄某父亲(涉嫌组织妨碍公务)一同押上警车,大量群众围观。
11月10号,学校高层领导商议决定,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信息化建设管理处、校友工作办公室、团委、基金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保密办公室合署 以所谓心理问题为由托父母诱导黄某签署休学一年(劝退书)合同,立刻让黄某离开南京。黄某同家人坚决反对,提出在校周边租房听网课、按时提交作业任务、保留学时成绩的诉求,被驳回。
12.31日,新街口跨年,新街口6号口,孙中山像下,黄某意识模糊间突然冲向包围再孙中山像下维稳的武警和特警群,重拳砸击一位站岗特警的后脑,试图夺走配枪,被众警察放倒后,黄某再次剧烈抽搐并昏厥痉挛,被120担架送往江苏省中医院急诊,诊断急性乳酸酸中毒,被下达病危通知。次周完全康复。
1月15日,黄某同家人在栖霞区何警官陪同下前往南京脑科医院做司法鉴定,在此之前依次完成核磁共振、脑电图、心理测试、治理认知测试,下午15:40由十个专家开始会诊司法鉴定。
1月16日被司法鉴定所要求再做补做孤独症ASD测试,叫号排队延迟到2月5号。
1月19日 黄某父被传唤补充笔录,次日回往老家。2月5日,再次前往南京做完剩余的ASD测试
5月24号
张某伤势司法鉴定结果出来了,延迟八个月。
张某和黄某同时被传唤到回到南京栖霞区燕子矶派出所,看张某的鉴定结果,让双方签下无意见书。
警方例行公事调节双方,但在没有提前告知黄某也在场的情况下,同时传唤张某来警察局,企图走诉讼前民事协调的程序。但张某仍然坚决不愿协调和解,消极回避黄某及其家人,直接走法律程序 ,要求立案调查,检察院公诉。